各县(市、区)委人才办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,市直有关单位,中央、省属在南企业,市属企业:
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,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立足岗位、钻研技能、多做贡献的积极性,发扬工匠精神,根据《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〈南平市“才聚武夷”行动计划〉的通知》(南委人才〔2021〕2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第七批南平市技能大师遴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计划遴选第七批南平市技能大师10名。
(一)遴选范围
在我市各个行业(领域)中技能拔尖、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。优先推荐我市“五个一”生态优势产业和“3+4+5”产业集群的重点企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高技能人才。
已获得市级(含市级)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不再参加市级技能大师遴选。
(二)申报条件
南平市技能大师推荐对象应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弘扬工匠精神、劳动精神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身体健康,一般不超过60周岁,且在南平市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养老保险(含劳务派遣)。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,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,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、技能型工匠大师、民间艺人、工艺美术大师或技术能手等。
2.在技术革新、技术改造上有较大贡献,获得过国家专利或县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等;经市政府、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(行业协会)确认在本职业(工种)或本行业中具有绝招绝技、有重大技术革新或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,在省、市同类职业(工种)中产生重要影响;有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。
3.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,在我市、行业内有较大影响,所带的徒弟在县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、技术比武中获得奖项。
4.在我市企业中具有高超精湛技术技艺的生产或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、车间主任、任职3年以上的班组长等技术骨干。
(一)项目申报
各县(市、区)人社局,市直有关单位,市属企业和在南央属、省属企业,根据申报条件,开展推荐申报工作,经审核公示同意后,报市人社局。推荐的候选人根据附件3提供相应佐证材料。各县(市、区)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,市属企业和在南央属、省属企业推荐人选各不超过1名。
(二)初审
对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推荐的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开展初审。
(三) 专家评审
组织专家和团队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。
(四) 复核
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。
(五) 公示研究确认
根据评审结果和行业分布有关要求确定候选人名单,候选人名单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、公示、研究后确认正式人选。
正式人选授予“XX—XX年度南平市技能大师”,根据《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〈南平市“才聚武夷”行动计划〉的通知》(南委人才〔2021〕2号)规定,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。符合条件的,可享受我市“才聚武夷”相关政策。
各县(市、区)人社局、市直有关部门(单位)要高度重视遴选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大力宣传、广泛发动;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,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,推荐出当地具有公认性、代表性的候选人;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,按照遴选原则、推荐程序,报送市人社局前要进行公示,做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请于10月13日前,将推荐工作情况报告、申报表(附件1)、推荐人选汇总表(附件2)、推荐人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公示情况、相关部门单位意见(申报表一式四份,其余材料一式一份,复印件须注明“原件复印”并加盖公章),报送南平市人社局。同时将附件1、2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联系人:
市人社局职建科 刘煌慧,电话:8871573
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范鸿飞,电话:8833224
邮寄地址:
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四区479室
电子邮箱:597070800@qq.com。
附件:
1.南平市技能大师申报表
2.南平市第七批技能大师推荐人选汇总表
3.南平市技能大师遴选评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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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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